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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st365网站章程修正案》公示

发布日期:2022-10-26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新《职业教育法》,进一步明确best365基本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进一步凝练办学特色、明确改革方向、完善自我监督机制,确保best365科学、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新一轮高等best365章程修订工作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117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新一轮高等best365章程修订工作的通知》(鄂教政法办函〔20222号)精神,我校启动新一轮章程修订工作。经过调研论证、校内意见征集、起草、征求意见、教代会讨论、best365党委审定,形成了《best365网站章程修正案》。

现通过集团公开网进行公示,请广大教职工、学生、校友以及社会各界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21025-2022115

联系电话:0728-6490509

电子信箱:15749405@qq.com





best365网站章程修正案


序言第二段修改为:best365坚持“树立人本理念,坚持就业导向,突出艺术特色,服务地方发展”的办学理念,坚持“立足潜江,服务湖北,面向全国,主动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办学定位,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文化强校”的办学思路,弘扬“团结、民主、敬业、仁爱”精神,走内涵式、差异化发展道路,致力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高职院校。

第一章第二条修改为:/

第一章第八条修改为:best365办学宗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面向市场、促进就业,坚持面向实践、强化能力,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服务地方,面向基层,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第十三条修改为:best365以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为基本职能,积极开展科学研究、社会服务。

best365动员和组织资源,优化资源配置,确定办学规模,培养适应文化艺术事业发展、教育服务、生产建设和管理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江汉平原经济、文化和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

第二章第十四条修改为:best365根据社会需要和自身办学条件,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专业。

best365专业设置以教育、艺术类专业为主体,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所需专业为支撑,加强高水平专业群、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构建适应市场、结构合理、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专业体系。

第二章第十五条修改为:best365主要教育形式为全日制学历教育,积极开展职业培训,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并重。学历教育以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为主。best365根据国家和社会需要,开展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继续教育。

best365依法确定和调整学历教育修业年限,实行弹性学习制度。best365依法颁发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培训证书。

第二章第十六条修改为:best365基于国家职业教育标准,自主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依法自主选用或者编写专业课程教材,自主设置学习制度,安排教学过程。

第二章第十九条修改为:best365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吸纳行业组织、企业等参与评价,接受教育督导和社会监督。

best365教育质量评价突出就业导向,把受教育者的职业道德、技术技能水平、就业质量作为重要指标。

第三章第一节第二十条(八)修改为:履行best365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接受同级纪检组织和上级纪委监委及其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

第三章第一节第二十五条修改为:中国共产党best365网站纪律检查委员会是best365的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在best365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best365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保障和促进best365事业健康发展。

第三章第三节第二十八条修改为:best365依法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是best365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学术委员会人数为不低于15人的单数。其中,担任best365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4;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得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2。best365可以根据需要聘请校外专家及有关方面代表,担任专门学术事项的特邀委员。学术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为4年,可连选连任,但连任最长不超过2届。

学术委员会由best365不同学科、不同专业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人员组成,人选按自下而上、民主推荐、公开公正的办法遴选产生,经校长办公会议确定后,由校长聘任;主任委员人选由校长从学术委员会委员中提名,经全体委员选举产生。

第三章第三节第二十九条修改为:(一)专业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科研及校企合作建设等重大教学建设规划和重大学术规划;

(二)教学成果、科研成果、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评价考核标准、办法;

(三)评审、评价、考核教学成果、科研成果,评审推荐各类限额申报的教学、科研项目和成果奖励;

(四)评议推荐学术荣誉人选和重要学术组织任职人选,选拔、推荐学术(专业)带头人与培养对象;

(五)教师职称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学术标准与考核办法;

(六)学术评价、争议处理规则,学术道德规范;

(七)学术机构设置方案,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组织规程;

(八)best365认为需要提交审议的其他学术事务。

第四章第四十六条修改为:学生是指被best365依法录取、取得入学资格、具有best365学籍的受教育者,是best365教育教学活动的主体。

第四章第四十七条(二)修改为:

(二)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文娱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获得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

第四章第四十七条(四、五、六)修改为:

(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科学、公正评价,完成best365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五)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以适当方式参与best365管理,对best365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六)对best365给予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向best365、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best365、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七)法律、法规及best365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章第四十八条修改为: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热爱best365,珍惜和维护best365名誉,遵守best365章程和规章制度。

(三)恪守学术道德,完成规定学业。

(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六)法律、法规及best365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第四十九条修改为:取得学籍的学生在best365规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best365颁发毕业证书;未完成学业或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按照国家学籍规定颁发相应的结业证书、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四章第五十二条修改为:学员是指按照规定在本校注册接受非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学员入学应当与best365签订教育服务协议。学员按照国家和best365的有关规定或者教育服务协议的约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和履行相应的义务,best365按照有关规定给学员颁发相应的结业证书或培训证书、学习证明。

第四章第五十六条修改为:best365教职员工由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组成。教师是best365办学活动的主体。

best365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事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教职工总量,合理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服务岗位,依法自主选聘教职员工。best365对教职员工依法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对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职务聘任制度,对管理人员实行职员职级制度,同时对教师实行任职资格准入制度。

增加第四章第五十七条 best365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其他有专业知识或者特殊技能的人员,经教育教学能力培训合格的,担任best365的专职或者兼职专业课教师;技能大师、劳动模范、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等高技能人才,通过担任best365专职或者兼职专业课教师、设立工作室等方式,参与人才培养、技术开发、技能传承等工作。

第五章第六十二条修改为:第六十三条 best365建立健全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注重“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培训,通过引进、培训、行业企业实践等多种途径建设具有“双师结构”的优秀教师团队。

第六章第七十七条修改为:第七十八条 best365坚持立足地方、融入地方、服务地方的办学传统,面向国家战略和湖北战略需求,主动对接江汉平原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传承创新需求,密切与社会、行业和企业的联系,推进开放办学,注重产教融合,实行校企合作,开展协同创新,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实现互利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