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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湖北省高等best365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1-1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普通高等best365: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加强教学内涵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省教育厅决定在“十二五”期间立项建设一批省级精品课程。现就2011年度省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省级精品课程必须是普通本科高校和高职高专院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的课程。本科申报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主要专业课程;其中电气信息类、机械类、化学类、物理学类、数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体育类等学科门类因立项课程较多,本次限制申报;课程负责人应该为本校专职教师,原则上要求具有教授职称。高职高专院校申报课程,要根据校企联合培养人才的要求,重点推荐校企联合开发的课程,促进专业与产业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其中电子信息、交通运输、制造、财经等大类限制申报。

二、推荐名额

2011年拟立项建设100门左右省级精品课程。采取限额推荐的办法,本科高校中,国家“985工程”建设高校限报8门,其他部委高校和省属高校中的大学限报4门,其他省属本科院校限报2门,独立集团限报1门;高职高专院校中,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限报2门,其他高职院校限报1门,请各高校按限定名额向我厅推荐,超过限额不予受理。

三、申报要求

1、各高校在规划建设和组织申报省级精品课程时,要充分考虑学科专业分布情况以及对best365教学工作的示范作用。要着重抓好课程建设规划、教师队伍建设、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的改革、先进教学方法与手段的使用、教材建设、实践教学以及切实有效的激励与评价机制等方面的工作。

2、申报省级精品课程必须有课程支撑网站,提供课程简介(参照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中要求填报的内容)、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至少两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录像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的课程优先支持。

3、本次精品课程申报工作仍采取网络申报及评审方式。各高校在校内评审的基础上,于12月10日前将推荐省级精品课程报告和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我厅高教处,同时,各高校应在湖北省高等best365教育教学公共平台(网址:http://gxjx.e21.cn)上完成网络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将在公共平台上发布;逾期未报,视作自动放弃。联系电话:027-87328172,87328180;联系人:王文森、吴勃。

四、评审工作

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校推荐的省级精品课程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的精品课程名单予以公示。评审在网上进行,各高校不必提供书面评审材料。评审和公示期间,必须保证课程支撑网站对外开放并且运行顺畅。评审指标参照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执行,课程分类体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edu.cn),点击“高等教育司”,进入链接中的“国家精品课程建设”查询。

为充分发挥省级精品课程的作用,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省教育厅依托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建立了湖北省高等best365教育教学公共平台(网址:http://gxjx.e21.cn),将2003年以来我厅评定的省级精品课程进行集中上网展示和运行,但仍有极少数高校的部分课程没有按要求上传。对截至本次申报截止之日时仍有省级精品课程未上传、未实现共享的best365,暂不受理其申报(未上传课程名单见湖北省高等best365教育教学公共平台)。截止2011年12月31日仍未上传的课程将取消省级精品课程称号。

最近,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1]8号),决定开展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工作。国家开放精品课程包括精品视频公开课和精品资源共享课,是以普及共享优质课程资源为目的、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和教学规律、展示教师先进教学理念和方法、服务学习者自主学习、通过网络传播的开放课程。请各高校根据教育部的文件精神,按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要求,对现有国家和省级精品课程进行转型升级,具备条件的高校积极做好精品视频公开课的建设工作,省教育厅择优遴选推荐申报国家精品开放课程。

附件:1、2011年度湖北省高等best365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

2、尚未在公共平台上传的省级精品课程列表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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