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此通知仅针对我校在校生,社会人员和已毕业学生请以户籍地或工作地教育局通知为准。
根据省考试院的通知,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安排在我校暑假期间,为确保我校学生能顺利完成报名,现将涉及我校在校生报考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我校19级全体专科在校生均可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或者小学教师资格。
1.登录(注册)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重新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成绩。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必须是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不得为大头照、半身照、生活照等;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凡是使用手机自拍照、艺术照等非标准登记照的,报名审核一律不通过。
2.选择省份和考区:报考省份选择湖北,考区选择潜江市。外地实习考生符合实习地区或家庭所在地报考条件的,可以选择就近考区报考,具体要求以当地通知为准;在外地报考的同学,请按当地教育局要求进行审核确认。如遇审核不通过,可重新选择考区为湖北省潜江市,联系辅导员在best365确认。
3.选择考试科目:第1次报考的考生,可以报考全部科目,也可以只报考其中1科;若之前考试通过了其中1科,此次只需要报考另1科。
报考音乐、美术、体育学科教师笔试的,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两个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网上报考时请注意选择正确的考试科目,笔试选择音乐、美术、体育学科考试科目的,面试也只能选择相同学科,最终只能申请认定相应学科教师资格。
是否师范专业: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含语文方向)、音乐教育、英语教育,选“是”;其他专业选“否”。
入校年份:如实填写进校年份,五年制选择进入中专部就读的年份。
学制:中专直升班考生选择“五年”;其他性质专科生均选择“三年”;
当前年级:中专直升班考生按五年制计算年级(4年级或5年级);其他性质专科生按三年制计算年级(2年级或3年级)。
院系/班级:如实填写,如学前教育集团19学前1班,音乐集团19音教1班。
(二)现场审核:考生不需要返校现场审核,由best365按离校前上交的材料直接审核。
交了材料,但网上报名信息有误的,审核不予通过,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上网修改错误信息后,等候best365再次审核。
(三)网上缴费:现场审核通过后,考生可以按报名网站提示完成网上缴费。报考费每科70元。逾期未缴费的,系统自动取消考试资格。
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2021年10月25日至30日期间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没有成绩证明或合格证明,成绩直接存储于中国教育考试网,考生自行查询,查询时间大约在考试结束40天后;单科笔试成绩从合格日期开始,2年内有效,超过2年未通过面试,笔试成绩作废。
笔试全部合格,再报考面试,面试合格后才有合格证,合格证由考生自己上网下载打印。合格证3年内有效。
(一)网上报名必须本人完成,必须按要求填写全部必填项目;要认真核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个人基本信息,姓名中不要添加空格、特殊符号,确保与身份证完全一致。考生对本人的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一旦完成确认,信息将无法修改。
(二)报名时请正确填写本人正在使用的手机号码。考生完成报名后,若忘记注册密码,可以在网站上按提示操作,把新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
(三)本通知内容只针对我校在校学生。已毕业的学生、社会考生,请上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潜江市教育局网站查看相关通知,按通知要求报名。省外考生请按当地教育考试管理部门通知办理。
(四)在外实习的同学,可以咨询当地(实习地或户籍地)教育考试管理部门,按当地要求办理;当地不允许报考的,请选择“潜江市”考区报考。
(五)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认真阅读《考试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2),从考前14天起,自行每日测量体温,填写《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见附件3),登记表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必须上交(每科一张)。
(六)潜江市招生考试院咨询电话:0728-6230519。
(七)本校咨询QQ:1941114036,电话0728-6294050。
(八)本校现场审核由李建老师负责,联系方式请咨询辅导员。
(八)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公告链接:http://www.hbea.edu.cn/html/2021-08/12752.html
提示:所有在校生请在“有无居住证” 信息项选“无”。
一、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自行每日测量体温,填写“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每位考生每科目一张,见附件5)。登记表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必须上交。
考生在考前体温监测中发现有咳嗽、发烧等身体状况异常的,应提前向所在考区的教育考试机构报告,并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逐一专业评估,教育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凡不具备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二、考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点击“疫情风险查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或登陆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选择查询地区即可了解该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三、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在考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并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进入考点及考场时,须摘除口罩,手持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健康码(绿码),按照工作人员要求接受身份验证。
四、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体温测量若高于37.3℃,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仍不合格的,须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教育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凡不具备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五、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排队接受安检,考场内不可大声喧哗、随意走动。考试过程中,考生可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口罩。进出考场、如厕时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进入考场后及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症状的考生,应主动告知监考人员,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临时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查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延时。
六、考试结束后,所有考生佩戴口罩,带好自己的物品,按照规定的离场通道,在工作人员的指挥下有序离场,不得喧哗、聚集。
七、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该须知,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