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科学的语言文字规范观的思考
——在全国语言文字标准化工作会议上的总结
教育部语信司副司长王铁琨
2008-11-11
全国语言文字标准化工作会议马上就要结束了。一天半的会议,时间很紧凑,内容很丰富。我们听了教育部副部长、国家语委主任赵沁平题为《树立科学的语言文字规范观,开创语言文字标准化工作新局面》的重要讲话,听了李宇明司长精彩的报告,有四个省市就开展语言文字标准化工作的做法和经验进行了交流,大会还安排了“《规范汉字表》制定和实施的若干问题”“语言文字标准的制定和施行”“中国地名标准化的四大问题”“公共场所外语使用问题”四场专题报告。昨晚穿插安排了语标委和培训测试中心的两个会议,今天上午各组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同志们都觉得时间不够用。从刚才交流和反馈的信息来看,大家都认为会议这样安排还是比较合适的,收获大,会议开得很成功,加上会议发给大家的资料,可以说是满载而归。
刚才四个组的汇报讲得很全面,可以说已经为会议作了很好的总结。在这里,我想就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树立科学的语言文字规范观问题,补充谈谈自己的一点儿感触和想法。
我觉得这次会议最主要的收获,就在于在科学发展观统领下研究如何树立科学的语言文字规范观。我们这次会议,是在全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当中召开的。赵部长开幕式上的讲话,题目就是《树立科学的语言文字规范观,开创语言文字标准化工作的新局面》。这次会议的目的,赵部长在讲话中说,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语言生活为目标,树立符合时代要求、符合语言文字规律、符合语言文字工作规律的语言文字规范观,努力做好语言文字标准制定和施行工作。”这段话开宗明义点了题,定了调子,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精神。
科学发展观现在正在深入学习中,它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所以,“发展、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统筹兼顾”是科学发展观的四个基本要素。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过程当中,我们语言文字工作者要很好地运用这个世界观和方法论,认真地思考和解决语言文字工作在新的历史阶段,怎么样服务于社会需求,怎么样做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我们现在还面临着一个制定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的任务。要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着力转变各种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语言文字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语言文字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这次会议把各级语委反映最突出的几个热点、关键问题都拿出来讨论,和盘托出,主要也是想解决我们管理体制、机制方面遇到的一些问题,并使之与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有机地结合起来。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首先需要继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思维。这两天大家回顾改革开放30年来语言文字工作系统解放思想,拨乱反正的历程,50年代确定的“三大任务”,80年代和1997年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确定的“五项任务”(任务表述上小有变化,内涵大致相同)都取得了明显进展。特别是近10年来,语言文字工作注重与教育、文化和信息化结合,工作的范围和领域大为拓展、深化,语言文字规范观也从“刚性”转变为“柔性”,比如以绿皮书形式出版软规范《现代汉语常用词表》,就更符合语言文字自身和语言文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自然得到了大家的拥护。
过去语委给人的印象是老给人挑毛病,人家烦。现在语委注重抓中国语言资源建设,抓有声数据库,定期发布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引导社会语言使用逐步规范,这样便从“语言警察”变为当“语言导游”,由单纯的管理变为面向群众提供“语言服务”。人们对语委的印象自然就改变了,这符合今天的形势需求。所以回顾、总结改革开放30年特别是近10年来的工作,我认为解放思想,创新思维是源泉。思想解放了,观念更新了,工作才能与时俱进,步子才会越走越宽,发展也才能全面、协调、可持续。
这两天同志们的感触特别多,思想解放的力度很大。观念的更新来源于对语言文字工作全新的认识。这里面既涉及语言观,也涉及语言文字规范观的问题。语言是什么?语言是信息和文化的载体,是思维和交际工具,这没有错,但语言更是一种文化资源,是同森林资源、矿产资源、水资源一样重要的不可再生的国家资源。如果仅仅把语言看作“载体”和“工具”,那么全世界有一种语言足够了。而把丰富多样的语言视为资源,就会珍爱它、保护它、利用它、开发它;就不会只关注语言分歧所带来的一些社会问题,而是重在建设,重在服务,正确、科学地处理好各种各样的关系:包括语言文字主体性与多样性的关系,普通话与方言的关系,各民族语言文字之间的关系,母语与外语的关系,语言规范与语言变异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看待信息化环境下的网络语言,等等。
从科学的语言规范观的角度来看,当前保护语言资源、维护语言权利同解决语言问题是不可分割的三项重要的语言文字工作,需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推广共同语普通话”同“珍爱中华语言资源,营造多多言多语的语言生活”也是需要兼顾的辩证统一体,二者并不矛盾。所以,反思共和国成立以来的语言文字工作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我们认识到,语言规范不应该是僵硬的教条,语言规范的作用也不只是匡谬正俗;语言规范更重要的意义,在于正确处理语言规范和语言发展的关系,保证社会交际的畅通无阻,利于共同语的学习、推广和普及,利于语言信息处理技术的改进,利于各种语言文字的和谐共存和健康发展。
关于树立的科学的语言观和语言文字规范观,赵部长、宇明司长在报告里都着重做了阐述,这里不再赘述。在上述语言观、语言规范观指导下,基于“珍爱中华语言资源”和“服务社会”的理念,近年来我们先后成立了若干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分中心,成立了语标委六个分技术委员会,积极开展了各种各样的工作。绿皮书的A系列和B系列,就是这些工作成果的一部分反映。
B系列已经正式出版了5套9本,侧重于语言使用实态的监测研究,反映社会生活的热点,为大众提供语言服务,在引导语言生活健康发展方面,开辟了新的思路,其中年度生活语言状况报告的下编还提供了大量的数据和图表,从而为语言文字部门和相关部门政策、法规和规范标准的制定和调整提供了参考依据。A系列(如《现代汉语常用词表》等)是第一次发布,它以研究成果为基础,将某些社会急需而作为标准发布一时还不够成熟的某些研究成果先行发表,这样在正式的规范标准和科研成果之间就增加了一个层次。绿皮书的A系列严格来说属于软规范、准规范,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规范标准。A系列的推出,有利于继续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完善成果,同时又可以供需要的人们采用,从而收到引导规范的作用。等到各方面条件比较适宜了,经过对文本修改完善后仍可以作为正式的标准审定发布。这样做,体现了软规范的弹性理念,符合语言文字自身的结构规律、应用规律和发展演变规律,也符合语言文字标准化工作的规律,是一种规范理念和操作方式上的创新。
今天的语言文字标准化工作,还要放在信息化、国际化的大背景下来关照。刚才戴先生也特别强调了这一点。在信息化、全球化背景下,我们制定出台的规范标准,除了为中国服务外,还要主动为海外华人社区和使用汉字的国家、地区服务,这就需要具有世界眼光,坚持走国际标准化的道路,在国际标准化的框架之下做好国家标准化工作。不能搞阎锡山式的“窄轨铁路”。就拿汉字标准的研制来说,我们既要考虑大陆,也要兼顾港澳台,目前两岸四地已经有了一些平台在开展这方面的标准化工作。
以上所谈,有务虚的内容,也间接介绍了近年来国家语委在标准化方面的一些工作。
下面简要回应一下各组讨论中涉及的几个问题。
语言文字标准化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情况非常复杂,难度更多地反映在大家对语言文字标准化工作认识的不统一上。赵部长在讲话中列举分析了人们对标准制定工作的种种意见和态度。比如面对同一语言现象,有的认为应该制定标准,有的认为不需要制定标准;有的认为应该出台强制性标准,有的要求出台推荐性标准;有的强调尊重学理,有的强调尊重俗实……社会对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看法如何,形成语言文字标准化工作的软环境,必须予以足够的重视。正像赵部长所说,语言文字标准化工作,只有在科学的语言文字规范观指导下,才能得到研制者、推行者和使用者的共同理解和支持,才能顺利进行。人们对语言、对语言规范有不同的认识,这很正常,因为任何客观事物都有相互矛盾的两个方面。比如学理与俗实,本身应该是对立统一体,单纯强调哪一方面都有失偏颇。过分强调尊重俗实,标准就会成为无本之木;而单纯强调尊重学理,那么在语言规范问题上小百姓战胜大专家的例子又比比皆是,似乎让人无法解释。其实语言文字始终是处在动态发展中的,动态中有稳态,稳态中蕴涵着动态。语言规范的“约定俗成”原则就是兼顾到学理和俗实的一种选择,对立中有统一,充满了辩证法。所以,语言文字标准化工作不能走极端,要么管得过死,要么无为而治,都不是科学的态度。
树立科学的语言文字规范观,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大家不断地学习、思考、实践、总结、提高。参加这次会议,我感触最深的是与会人员思想比较解放,从会议安排的几个专题报告可以看出来,选择的都是大家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没有回避矛盾。四个报告,三个中心词是“问题”(《规范汉字表》制定和实施的若干问题、中国地名标准化的四大问题、公共场所外语使用问题),主讲人在发言和论述中又提出了很多的“问题”,客观反映了我们的工作现状。提出问题是为了解决问题,但是主讲人有的并没有给出结论,只是把问题摆了出来,没有结论说明问题的复杂性,有的新问题恐怕一时还难以给出结论,但是从学术上完全可以充分地进行思考和讨论,争取找出答案或解决办法。
昨天一位教授讲的《公共场所外语使用问题》,下了很多功夫,提供了不少实例照片,前面也讲了一些理论,听后大家感到当前外语使用的问题确实很多,确实严重。但是从所提供的大量实例照片看,有的属于公共场所的外语说明文字或标识牌、指示牌,有的则纯粹是地名标牌,还有的是道路交通标志牌。问题的性质不同,所适用的政策法规和规范标准不同,主管部门也不同。对众多混乱的语言现象如果能够再做一点儿细致归类和具体分析,并将外文翻译问题和地名单一罗马化加以区分,可能就会比较清楚。公共场所外文使用的混乱反映的是我国外语教育的整体水平和相应管理的缺环,而地名罗马化的混乱则属于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至于道路交通标志中的地名与地名罗马化要求出现矛盾和混乱等情况,则源于我国现行地名、交通法规标准的不一致,这一问题的解决需要相应主管部门协调。
地名主管部门是国家民政部,但是地名现存的问题主要是语言文字问题,包括地名的用字、读音和罗马化。罗马化主要的分歧是地名通名用英文还是汉语拼音转写,这是一个老问题,现在旧话重提说明解决这个问题有现实紧迫性。有同志说,专家的报告讲得非常好,可我听了不知道该怎么执行。我的意见是,地名单一罗马化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都是清楚、明确的,现代社会是法治的社会,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当然要配合地名主管部门按法律办事,依法行政。昨天专家介绍目前国内四大直辖市在这个问题上采用各不相同的四种处理方式,只有天津市坚决执行了现行法规和标准,我看天津市就值得表扬!当然这个问题在学术层面上还是可以研究探讨的,将来一旦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改变了,我们也跟着变。
现在越来越多的地方和有识之士关注我国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外文应用的混乱现象,一些东部沿海开放省市已着手解决这个问题,并寄希望于语委。这是一个好现象,说明现实工作向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提出了新的要求,说明我们语委名声在外了。有为才能有位!但公共设施的外文应用,许多是带有普适性问题,且涉及多个语种、多个部门,情况特别复杂,宜积极慎重、统筹协调加以解决。
也有同志谈到对规范本质的认识和规范的期望值问题。大家看到社会上语言文字不规范现象非常着急,急切地要加以纠正,改变不规范现状。其实规范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怎么样看待语言文字规范化呢?我认为规范化是一个目标,是一个过程,更是一个方向,我们只能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一步一步地靠拢规范、接近规范,而永远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的规范,不应该也不可能做到“纯而又纯”。这也是规范观的问题。而且即使达到了规范化的阶段性目标,也还会有新的问题产生,等待着我们去解决、去规范。大家想想,古往今来,历朝历代,哪个时代实现了真正意义的规范?!从秦始皇“书同文”到今天,我们朝着规范化的目标始终不屈不绕在努力,这就是我们对规范化的理解。认识到规范工作的本质,我们才能树立信心,更加注重规范的“过程”,脚踏实地地把本职工作做好,一步一步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水平。
附带谈一下标准与标准化问题,有几位同志提出这个问题。“标准”与“标准化”不是一个概念。“标准”是个名词,“标准化”则是动词性的,二者有联系又不完全相同。标准(规范)比较单纯,有严格的定义,标准化则既包含标准(规范),也包含标准(规范)的实施、执行和相应的各种管理工作,包括标准(规范)的宣传贯彻。不能够把标准(规范)的内涵扩大化。比如,我们推出的中国语言生活绿皮书A系列,属于准规范、软规范,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标准(规范)。语文辞书有重要的规范化引导作用,在人们的语言生活中不可或缺,但是辞书不是标准,辞书不是规范。语文辞书要按照国家制定发布的规范标准来编,成为贯彻执行语言文字规范的表率。教科书和典范的文学作品也要遵循规范标准,但是,它们也不是真正意义的规范标准,包括现在推出的绿皮书A系列,也属于“化”一类的工作。我们既要做好语言文字标准制定工作,也不能忽视、更要做好属于标准化方面的工作,地方语委可能在标准化方面更能够发挥作用、更能够有所作为!
树立科学的语言文字规范观是个长期的任务,有关的讨论也将是长期的。所以我们要不断地学习,加强自身的素养,在标准化工作中确实做到有所作为、主动作为、科学作为,这样才能开创语言文字标准化工作的新局面。我们也要切实考虑语言文字标准化工作的体制和机制问题,探索建立适应信息时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语言文字标准化工作的有效运行体制和机制。
以上所谈系个人思考,没有来得及与宇明同志商量。说得不对的,由我个人负责。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