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通知不针对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的请参考:
1.往届教育类专业毕业生;2.户口在潜江;3.没申办过教师资格证。
潜江市教育局2012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贯彻落实《教师法》,依法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我市2012年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秋季我市教师资格认定的对象
1、潜江市教育系统内的在职教师
2、户籍所在地为潜江籍的社会人员
二、申请条件
1、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与能力;
2、申请高中教师资格者应具有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
申请初中教师资格者应具有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具有中等师范或以上学历,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具有幼儿师范best365或以上学历,
申请中等职业best365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学历为中等职业best365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语文学科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申请其它学科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
4、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三、报名网站
凡有意申请者请于2012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23:59分59秒)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报申请。
四、申请教师资格的基本程序
1、在市教育局网站查询教师资格认定具体要求,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并打印申请表两份。
2、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选择好相应的现场确认点。
3、申请人在潜江教育信息网教师资格公告文件里下载“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见附件1),如实填写并交所在best365、单位或所属街道办盖章。下载“体检表”(见附件2、附件3),并于10月20日到潜江中医院进行体检。
4、现场确认时间为2012年10月24日至10月25日(上午8:30—1l:30;下午2:30-5:00)。
5、现场确认地点:潜江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
6、申请人进行现场确认应携带以下资料: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非师范类及成人类(函授、自学、远程教育等)专业毕业人员必须提供湖北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笔试(教育学、心理学)和面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7)体检表1份;
(8)资料装订要求。所有资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复印资料按身份证、学历证、普通话证书、笔试(教育学、心理学)和面试合格证(非师范及成人类)、体检表、思想品德鉴定表的顺序装订。申请表两份分别在左上角装订一下。
7、认定及发证
资格认定结果公示时间为11月12日至11月16日,发证时间为12月18日至12月19日。
五、相关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各类申请材料—律用黑色钢笔或水性笔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体检表需按要求粘贴照片。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承诺书栏,必须申请人本人签名。
4、申请人在网报提交受理材料的同时要提供近期免冠照片的jpg格式电子文档,文件尺寸必须是114像素X156像素,大小在20K以内),网报照片必须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底。申请人必须在网报系统中填报正确的手机号码和联系电话。
5、申请人在提交资料时,需交一张大1寸登记照(与网报照片同底),照片背面注明申请人的申请资格类别、申请人姓名,贴在申请表右上角(不要贴得太牢,办证书使用)。
6、潜江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地址:潜江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教育局五楼)。联系电话:0728-6230538
附件:
1、思想品德鉴定表
2、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3、湖北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