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家有关规定,我院非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在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普通话水平达到要求后,可以申请教师资格证。申请教师资格证时,必须进行面试和技能测试。经与市教育局协商,避免毕业生多次往返,面试和技能测试将安排在现场认定时(5月21-22日)进行。请各位申请教师资格证的非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提前准备。要求如下:
1. 确定自己申请的资格种类和学科后,自己在对应的学段和学科选择一个课题,认真备课,写好教案。
2. 面试和技能测试时,被测试者向评委提供自己的教案,然后进行15-20分钟的说课(无学生)。评委现场打分。
3. 面试和技能测试时,要交技能测试费100元(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由市教育局收取,集团不收取任何费用)。
面试和技能测试的具体组织方式,将在现场认定前公布。
附: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面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
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面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
一、为做好全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面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二、参加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面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4、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还需取得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面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原则
四、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面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总体要求
1、了解本专业的基本理论,掌握并能够运用现代教育理论。
2、能够正确执行教学大纲,教案编写规范,教授内容正确,教学方法得当,注重教书育人,教学效果良好。
3、能够运用直观教具及投影、幻灯、计算机多媒体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组织教学活动。
4、能够使用实验仪器组织实验活动;申请专业及专业基础课教师资格者还须对本专业所涉及的实践项目具有实际操作能力。
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面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项目及分值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面试分值为40分,主要从职业道德、语言表达与思维、写字、仪态仪表等四个方面进行评价。教育教学能力的测试分值为60分,分现场有学生的试讲和现场无学生的试讲两种形式进行评价。现场有学生的试讲主要从教学目的、教材处理、教学结构、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教学态度、教学效果等七个方面进行测评;现场无学生的试讲主要从教学目标、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过程等三个方面进行测评。具体要求及评分办法见表一、表二、表三。
六、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面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方法
1、教育教学能力的测试采用专家组测评法。由各专业专家组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进行现场评价,报专家审查委员会批准。
2、各专家组在认真听取申请人员课堂教学的基础上,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面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内容及标准》中规定的项目、分值,给出恰当的评分,并汇总出测试结果。
3、各专家组除采用直接听课外,还可以采取现场提问申请人员、检查申请人员教学资料等多种方法进行测试。
七、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面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程序和要求
1、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工作进程确定测试时间,通知申请人;
2、在专家审查委员会的指导下,各专业组规定试讲题目;
3、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试讲,试讲时间不超过一节课(45分钟);
4、各专业组汇总测试结果,专业组长签署评价意见并由专家成员签名;
5、专家审查委员会对各专家组报送的测试结果进行审查。审查结果报教师资格管理机构。
一、“现场无学生的试讲”是对已制定或正制定的教学方案所作的说明,应阐明教学方案的主要问题,如教学目的要求、教学重难点确定、教学方法选择、教学步骤安排、教学活动设计等的依据和作用。“现场无学生的试讲”不面对学生进行,也不是课堂教学。
(五)教学准备(包括教具、学具、实物、挂图、模型、多媒体软件等准备)
(六)教学过程(即表述出教学的全过程,一般是按教学环节的时间顺序分段表述,每个教学环节的主要教学步骤,教学活动和教学方法)
表一:
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面试标准
内 容
类 别
| 评价内容
| 得分
|
职业道德(12分)
| 1.有良好思想品德(热爱党和社会主义,热爱祖国)(4分)
2.公正、平等(2分)
3.有合作精神(2分)
4.胸襟坦白,有人格吸引力(2分)
5.不掩饰过失,敢于承认错误(2分)
|
|
语言表达与思维(10分)
| 1.语言表达流畅,生动形象(3分)
2.概念明确、正确,讲解清楚,深入浅出(3分)
3.思维富于逻辑性(2分)
4.机敏,适应性强(2分)
|
|
写字(10分)
| 1.字迹端正、清晰、美观(5分)
2.用字规范,符合国家要求(5分)
|
|
仪表仪态(8分)
| 1.衣着美观大方,修饰得当(2分)
2.相貌端正,体态匀称(3分)
3.举止文明,待人礼貌(3分)
|
|
合计得分
|
|
|
表二:
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内容及评分标准(现场有学生的试讲)
内 容
类 别
| 评价内容
| 得分
|
教学目的(6分)
| 1.教学目标完整(包括知识、能力、思想教育等方面)
(3分)
2.教学目标准确(3分)
|
|
教材处理(6分)
| 1.依据学生实际、灵活处理教材(2分)
2.教材重、难点突出,详略得当(2分)
3.深广度适宜(2分)
|
|
教学结构(6分)
| 1.结构展开符合学生认识规律(2分)
2.结构完整,符合逻辑(2分)
3.程序合理,过渡顺当(2分)
|
|
教学方法(14分)
| 1.是师生交往、合作,共同发展的互动过程(3分)
2.能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2分)
3.能培养学生的独立性、自主性,引导学生质疑、调查、探究、实践(3分)
4.能尊重学生的人格,关心学生个体差异,满足不同需要(2分)
5.能创设有利于学生参与的教学环境(2分)
6.正确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2分)
|
|
教学基本功(10分)
| 1.语言准确、生动(2.5分)
2.板书简明、规范(2.5分)
3.操作熟悉、准确(2.5分)
4.教学组织严密、得法(2.5分)
|
|
教学态度(6分)
| 1.认真负责(2分)
2.教态亲切、自然(2分)
3.仪表庄重(1分)
4.声情并茂(1分)
|
|
教学效果(12分)
| 1.教学目标落实(4分)
2.学生学得主动、积极(4分)
3.课堂师生交流充分、气氛活泼(4分)
|
|
合计得分
|
|
|
表三:
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
能力测试内容及标准(现场无学生的试讲)
内 容
类 别
| 评价内容
| 得分
|
一、教学目标的确定
(10分)
| 1.能依据大纲要求、教学内容和学生的实际来确定(5分)
2.全面具体(一般包括知识、能力、思想教育等方面),难易适度,便于检测(5分)
|
|
二、教学重点和难点的确定(10分)
| 1.重点明确,难点恰当(5分)
2.能依据教学的目的要求、教学内容和学生实际确定教学重点和难点(5分)
|
|
三、教学过程的设计
(40分)
| 1.教学步骤合理、有序、符合学生的认识特点和规律(10分)
2.教学活动的设计符合实际,能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10分)
3.能依据教学的需要和学生的实际,合理地选择、运用教学方法(10分)
4.整个教学过程的实施能够较好的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真正使教学目标设计落实(10分)
|
|
合计得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