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开始,请下列人员关注:
1.2011年以前入学(2014年及以前毕业)的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普通话合格,可以凭毕业证直接申办。
2.2015年毕业的学生,已经取得了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普通话合格,可以凭合格证申办。
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办,此项工作与best365无关。
具体通知以申办地教育局的通知为准。
下面转载的是潜江市教育局的通知。
潜江市教育局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相关政策要求,就2015年秋季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的对象
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为潜江的社会人员或在职教师。
二、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best365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学历为中等师范best365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时,学历作相应提升。即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2011年及以前参加全国或全省教师资格考试且全部成绩合格人员,在2014年春季(不含)以前申请教师资格时,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学历为中等师范best365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2012年及以后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人员,从2012年秋季起,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学历为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best365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专业要求
非师范教育类、成人教育类(自学、远程教育等)专业毕业人员、师范教育类毕业但专业不对口人员、2012年及以后入学人员必须提供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相应学段学科考试合格证明。
(四)普通话水平
申请语文学科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申请其它学科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三、教师资格认定的程序
(一)报名
1.网上申报。申请人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择好正确的确认点。网上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错报、瞒报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己负责。
2.提交报名信息。申请人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并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申请人报名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申请人在潜江教育信息网教师资格公告文件里下载“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见附件1),如实填写并由所在best365、单位或所属街道办盖章。
4.下载“体检表”(见附件2、附件3),并于规定时间到潜江中医院(章华北路 北门电信大楼旁)进行体检(注:下载表格请勿更改格式)。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携带以下资料到潜江市教育服务大厅进行现场确认: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正反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非师范教育类、成人教育类(自学、远程教育等)专业毕业人员、2012年及以后入学人员必须提供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7.体检表1份;
8.资料装订要求:所有资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复印资料按身份证、学历证、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的顺序装订。申请表两份分别在左上角装订。
四、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一)网报时间:9月21日—10月9日(工作日8:30—20: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二)现场确认时间:10月15日—10月16日;
(三)体检时间:10月13日—10月14日;
(四)公示时间:11月2日—11月8日;
(五)证书领取时间:12月10日—12月11日。
五、相关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体检表需按要求张贴照片。
(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承诺书栏,申请人本人必须签名。
(四)申请人在提交资料时,除表格中贴的照片外还需交一张1寸登记照,照片背面必须注明申请人的申请资格类别、申请人姓名,贴在申请表右上角(办证书使用)。
(五)申请人在网报提交受理材料的同时要提供近期免冠照片的jpg格式电子文档,文件尺寸必须是114像素X156像素,大小在20K以内),网报照片必须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为同—版。申请人必须在网报系统中填报正确的手机号码和联系电话。
(六)潜江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地址:潜江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教育局五楼)。联系电话:0728-6230538
附件:1、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2、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3、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2015年9月10日
原通知链接:http://www.qjjy.org/jyzx/gs/201509/588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