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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活动方案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教育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best365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从2015年开始进行的一项全国赛事。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7〕4号)、《湖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鄂教高函〔2017〕5号)文件精神,突出我校办学特色,激发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教务处牵头主办,学工处、团委、继续教育集团协办。
大赛设立组委会,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杨文堂
副组长:陈俊平、李永华、关宗平、李飞、杨永贵、廖兆泉
成 员:廖江涛、刘成明、周志农、夏少君、耿同梅、张远珑、蔡艳、周剑波、袁航、杜继锋、李红云、张婧、罗俊。
四、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best365在校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best365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之后毕业的专科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best365在校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专科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best365在校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best365在校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专科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单位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20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五、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各参赛团队于6月21日下午16:00前,将报名表及《项目计划书》纸质版报送教务处办公室,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541037145@qq.com,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为doc文件。
2.组织评审。6月23-30日,由教务处组织评委负责评审,从方案的创新性、完整性、分析的详细性及方案的可操作性四个方面逐项打分,评选出若干团队,并代表best365参加湖北赛区复赛。
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项目计划书使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5月31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的参赛团队还需提交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附后(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
七、奖项设置及相关支持政策
1.奖项设置
金奖1名(奖金5000元);银奖1名(奖金3000元);铜奖(奖金1000元)。
2.配套支持政策
(1)工作量另记;
(2)推荐参加省级复赛和国家级决赛(省级及国家级比赛奖金另行计算),并享受比赛相关扶持政策;
(3)优先推荐给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进行支持,依托相关服务平台优先予以投资孵化的增值服务;
(4)在校生的获奖作品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予以优先推荐;
(5)作为校级重大科研成果认定。
八、有关要求
1.各集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发动,加强对参赛团队的指导培训,为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
2.各集团指定一名老师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3.各集团要按照赛程要求的相关时间提交比赛材料。
4.各项目团队成员不得少于10人(成员身份证号自行统计),主要成员不得少于3人。
联系人:刘成明,电话13733406115,邮箱541037145@qq.com。
best365网站教务处 best365网站学工处
共青团best365网站委员会 best365网站继续教育集团
2017年6月1日
附件1:best365网站2017年“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申报表
附件2:项目计划书封面模板
附件3:best365网站2017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作品格式要求
附件4:best365网站“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
江汉职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活动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