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6月14日:参加毕业补考的毕业生返校。当晚,各院部清点返校毕业生,并汇总报教务处、学工处。辅导员说明毕业补考安排及注意事项。
2. 6月15日,全体毕业生返校。当晚,各院部清点返校毕业生人数汇总报教务处、学工处,未返校学生要落实情况。
同日,各院部组织专业课毕业补考。
3. 6月16日,教务处组织公共课毕业补考。
同日,各院部组织学生进行实习总结,按10%比例评选优秀实习生上报教务处。学生填写《毕业生调查问卷表》和《毕业生基本情况登记表》。
学生开始办理毕业签字手续,结算代办费。
4. 6月17日:分院部统计学生实习期间的成果,收齐实习鉴定表及相关材料,给出实习成绩,实习成绩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进行评定。(实习评定表以班为单位按学号顺序小号在上大号在下集中;实习表前另附全班名单和实习成绩一份,无鉴定表和无成绩的学生必须在表上注明。)
毕业生补考成绩汇总,不能按期毕业学生名单反馈到招生就业处及各院部。
5. 6月19日,毕业档案和证件发放,毕业生离校。
6. 上述未涉及的工作,由教务处和其他相关部门另行安排。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