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人社发〔2015〕41号 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政工(人事)科,各区镇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为认真做好201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根据湖北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15年度湖北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15〕1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今年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对象 1、我市企事业单位、非国有单位2015年度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2、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中,从事会计、审计、统计、档案、刑侦技侦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上述人员中,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通过评审取得的资格,只作为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的标志,不与工资福利社保等待遇挂钩。 (二)申报条件 去年23个专业试行了新的申报评审条件,今年新印发的15个相关专业申报评审条件与去年试行的23个专业的申报评审条件一并试行。各系列、专业相关申报评审条件的查阅方式:登陆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专题专栏-职称评定→(1)申报评审条件(2014年试行的23个系列、专业)、(2)政策文件(2015年试行的15个系列、专业)。 二、申报职数控制 为了与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2015年度全市事业单位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仍实行申报总量控制。各单位申报高、中级材料前,须向市职改办报告申报职数控制方案,以便核定申报控制数。各单位在依据市职改办核定的申报控制数制定职数分配方案时,要向区镇处基层一线倾斜。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人员的考核排名与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申报人员。 三、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政策 (一)关于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应知应会培训要求。按照湖北省职改办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执行。符合外语、计算机免试条件的,由各单位集中报市职改办办理。 (二)关于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继续按照《关于调整全省水平能力测试的通知》(鄂职改办〔2008〕29号)文件执行。我市各专业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须参加由省相应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并取得合格证书。2013年及以后测试合格证书今年评审有效。按照《关于规范全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24号)规定,2015年我市中小学教师申报高级职称但未取得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的人员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其中,区镇处所属中小学教师不要求参加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由best365在综合考察其工作业绩、教学水平的基础上形成推荐意见。 (三)关于申报破格、转评、转评晋升。属晋升高级的经市职改办审核后报省职改办办理,晋升中、初级的报市职改办办理。 四、严格诚信承诺和公示制度 每位申报人员必须签署《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用人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申报人员《一览表》必须在单位公示一周以上,并出具公示证明(见附件2)。其他申报资料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公示。 五、申报途径和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途径 1、国有企事业单位有正式人事关系的人员,通过本单位人事机构推荐申报;通过其他途径申报的,视为违规参评。 2、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或社会流动人员,必须由用人单位推荐,经由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或工商联组织申报,提交劳动合同或近一年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 (二)报送各专业高评会办公室的材料 1、统一要求报送的材料 为提高申报的规范化,制作“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范本”(见附件3)作为参考。需报送的证明材料和业绩材料分别进行装订和装袋。主要包括: (1)经单位核实、使用2015年版《湖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单位版录入、打印的《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一式2份及电子文本。 (2)省职改办统一下发的“评审单”原件(限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或缴纳社保凭证以及机关、参公单位人员证明文件。 (3)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签字、盖章的《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和公示证明一式2份,1份进评审材料,1份由用人单位留存。没有提交承诺书和公示证明的不受理申报材料。 (4)《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详细填写表格内容,不可复印。 (5)经单位核实、使用2015年版《湖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版录入、打印的《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一览表》(份数按各专业通知要求)及电子文本。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审核表、学历证书、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原件由市职称评审中心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 (7)外语、计算机、水平测试考试合格证、成绩通知书复印件,原件由市职称评审中心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免试审批表须提供原件。 (8)2013、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各1份,提供《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的需经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9)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10)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11)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等。 (12)个人业务总结1份。 2、下列有关人员另须提交的材料 (1)从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2)非公有制单位的人员,提交证明本单位性质的有效文(证)件和确认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有效证明原件,以及本人在我市连续一年缴纳社保的证明。 (3)从国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交用人单位引进、调入文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4)申报高校教师、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的人员提交近1学期教案,申报高级实验师的人员提交2份实验教案(复印件须加盖best365教务部门公章)。 3、对申报材料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按其申报通知的要求进行申报。 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 (三)中级申报材料参照本通知关于高级申报材料有关要求准备。 (四)申报材料的时间要求。高级材料的申报时间按省各高评办规定时间申报,中级材料的申报时间截止9月底。 (五)各用人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负责,在人员推荐、资格材料审核、申报公示等环节要按照有关要求严格标准程序、严格审查把关,实行阳光操作。申报人员要如实填写和提供所需信息和资料,做到真实准确、诚信申报。对用人单位违反有关程序要求推荐的,申报人员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评审前取消其参评资格,评审后若取得任职资格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对严重违纪的,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各地、各单位在申报评审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请及时向市职改办反映。 附件:1、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2、单位公示证明 3、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范本 2015年5月26日 附件1: 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本人系 (单位)工作人员,现申报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本人承诺所提交的所有申报评审资料(包括学历、职称、考试、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材料)均为真实。如提供虚假、失实的申报资料,本人自愿三年内停止申报任职资格,并接受人社职改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单 位 公 示 证 明 同意推荐本单位 同志申报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其申报的证件已经本单位审查,《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一览表》等基本材料已按省、市职改办规定在本单位公示一周以上。 申报材料经公示反映真实可信。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范本 第一部分 : 1、省职改办统一下发的“评审单”原件(限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或缴纳社保凭证以及机关、参公单位人员证明文件 2、学历证书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 4、执业资格证书 5、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应知应会培训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 6、免试、转评、破格审批表原件 7、机关调入、海外引进、非国有单位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第二部分 : 1、评审材料目录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 3、用人单位公示证明原件 4、《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一览表》原件一份(其他装袋) 5、2013、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 6、、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复印件(原件装袋) 7、代表性论文、著作和检索页复印件(原件装袋) (高校、中学、实验教案或临床病案) 8、反映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相关材料 9、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说明:不装订部分(不需要装订的原件)按装订部分顺序整理装袋。 |